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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筑失信主体严重违法违规将列入“黑名单”
日期:2019-1-14 编辑:xian 来源:西安日报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11日,市建委下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公示”的原则。各区县、开发区(切块地区)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建筑市场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和修复工作;并应依法依规将履职中产生的资质资格、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红黑名单等其他类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从而达到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的。

市建委要求,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于3月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完成本单位或本区域内信息采集、公示和修复工作。市建委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权责清单”,制定我市建筑市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信息目录。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或审批部门,应制定本区域的“双公示”信息目录。

经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及司法机关判定或仲裁机构裁定的建筑失信主体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约的不良行为,应列入西安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并报送市建委在门户网站公示。市建委还将对在我市建设市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诚信典型列入西安市建筑市场“红名单”,在市建委门户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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