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卢越)3月11日,是人大代表提交议案的截止时间。记者了解到,江苏、广东代表团都提交了关于加快信用立法、推进诚信建设的议案。
近期出现的高铁和飞机“霸座”、刷单炒信、偷税漏税、学术不端等现象,挑战着人们的道德底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对诚信的呼唤。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强众代表是江苏团30名联名提交议案的代表之一。他告诉记者,国家已经制定了一些有关信用建设的制度,但当前失信行为仍普遍存在。
王强众代表拿职场诚信举例说:“在一些企业里,员工流动性非常大,老板和员工之间往往缺乏互相信任。这样一来,员工容易离职,有的离职后就把技术带走了,老板以后在培养员工时心里也会不踏实。”
“信用立法能保证信用制度建设的落实,对企业和员工来讲也会形成一种约束。”王强众代表说。
在3月7日的小组审议时,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代表发言一提到建议信用立法,立即引起了其他代表的共鸣。经过这几天的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加快信用立法,推进诚信建设的议案》。
龙翔代表是这份议案的牵头人。他认为:“信用建设只有纳入法治化轨道加以规范、引导、保障,才能行稳致远。”龙翔代表表示,我国目前缺少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信用法律,而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契机,立法所需的软件、硬件支撑条件初步具备。
我国目前年签订合同40多亿份,但履约率仅50%左右,每年因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6000亿元。采访中,这串央视新闻披露的数字被许多代表提及。
“这些损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交易双方对对方的信用情况不了解而盲目缔约导致的。”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代表说,“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广东代表团也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作为这份议案的牵头人,吴列进代表认为,当前,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原因之一,就是信用信息不对称和中小微企业自身信用不足。“企业信用水平提高了,实际上就多了一张融资‘通行证’。”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力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用中国”网站建设。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也提到,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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