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法院,市级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市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现将《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行动方案
为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诚信西安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精神,建立完善我市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按照中省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优化联合惩戒工作流程,强化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加速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的信用惩戒震慑,促进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破解执行难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提升全市诚信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联合惩戒工作基础
1.建立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与政府各部门联动惩戒对接机制,由两级法院向市、区(县)政府各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在我市实时落地,形成联合惩戒发起、响应、惩戒、反馈的闭环管理。
2.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经建立的联合惩戒子系统,扎实开展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鼓励各部门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部门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高联合惩戒的机制效能。
(二)建立联合监督惩戒机制
1.联合惩戒的发起、响应及惩戒对象
发起单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
响应单位——市区政府相关部门
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惩戒措施规定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部门《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
(2)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7〕195号)。
(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8〕3号)。
(4)《建立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西中法发〔2017〕1号)
(5)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惩戒措施清单。(见附件1)
3.联合惩戒的实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中,应依据各自行政职权,参照《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措施,并及时将相关限制、惩戒情况通过省平台联合奖惩模块填报,进一步提升联合惩戒效果。
4.惩戒措施的解除。失信名单信息经各级法院认定,被依法屏蔽、撤销的,应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单位应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确需继续保留对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并明确继续保留的期限。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850号)要求,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市、区(县)法院、信用办联合举办不同场次的失信被执行人专题教育培训班,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鼓励、督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依法依规修复自身信用。
(四)发布联合惩戒案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联合惩戒案例归集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475号)精神,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联合惩戒案例,由两级法院及相关联动单位整合后报送市信用办。
1.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案例;
2.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经信用修复后退出黑名单的案例;
3.失信主体以注销、吊销等形式退出黑名单的案例;
4.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门户网站主动开展信用承诺的案例;
5.失信主体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案例;
6.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等领域应用黑名单产生成效的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建立《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惩戒措施清单》,落实、细化联合惩戒的工作内容、任务要求、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高度重视,有效沟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建立交流报告制度,确保形成长效机制。市信用办、市中院、市文明办将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议,总结交流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三)加强协同,完善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协同,认真做好本区域、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明确联合惩戒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流程,完善联合惩戒的发起、响应、惩戒、反馈机制。
(四)跟踪问效,加强宣传。市信用办将强化联合惩戒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文明办将组织市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宣传联合惩戒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扩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社会影响面。
联系人:市信用办 万昊松 电话传真:029-86788959
市 法 院 童 超 电话传真:029-87658079
市文明办 张家儒 电话传真:029-86780723
附件:1.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惩戒措施清单
2.联合惩戒案例报送格式
附件1
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惩戒措施清单
惩戒对象: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发起部门:全市两级人民法院
序号
|
实施部门
|
惩戒措施
|
1
|
市发改委
|
限制发行企业债券
|
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
|
限制新增项目审批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
|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及各分支机构
|
从严审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
限制在金融机构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将失信记录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3
|
市文明办
|
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4
|
市编办
|
限制严重失信个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5
|
市检察院
|
协助对失信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起诉等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6
|
市教育局
|
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7
|
市科技局
|
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8
|
市公安局
|
协助查询身份、护照、车辆财产信息
|
协助查找失信被执行人
|
限制出境
|
协助查封、扣押车辆
|
协助对失信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起诉等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9
|
市民政局
|
协助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0
|
市司法局
|
协助查询律师登记信息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1
|
市财政局
|
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
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中止省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终止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
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2
|
市人社局
|
限制获得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
限制录用严重失信个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取消严重失信个人的评审、监审等专家资格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3
|
市国土局
|
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
|
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4
|
市交通局
|
协助查询客运、货运车辆登记信息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5
|
市农林委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限制使用国有林地
|
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6
|
市商务局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8
|
市卫计委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19
|
市旅发委
|
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
|
限制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0
|
市国资委
|
中止省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终止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
限制获得补贴性资金支持
|
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1
|
市税务局
|
限制享受税收优惠性政策
|
加强日常监管检查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22
|
市工商局
|
加强日常监管检查
|
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3
|
市质监局
|
加强日常监管检查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4
|
市安监局
|
协助查询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等信息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5
|
市食品药监局
|
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6
|
西安海关
|
协助查询海关认证资格情况
|
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
|
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7
|
银监管理部门
|
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
|
限制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供设立商业银行或分行、代表处以及参股、收购商业银行审批时审慎性参考
|
供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8
|
证监管理部门
|
作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参考
|
限制发行公司债券
|
限制收购上市公司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29
|
保监管理部门
|
限制设立保险公司
|
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
限制任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30
|
外汇管理部门
|
供外汇额度核准与管理时审慎性参考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
33
|
其他党政群团组织
|
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
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
附件2
联合惩戒案例报送格式
一、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案例
参照《西安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惩戒措施清单》,全市各级部门分别向本级信用办报送本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并及时将相关限制、惩戒情况通过省平台联合奖惩模块填报,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案例由市信用办统一汇总。
填表时间:
填表单位:
序号
|
原ID
|
惩戒对象
|
黑名单类型
|
失信行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发起部门
|
联动部门
|
惩戒措施
|
惩戒时间
|
成效
|
1
|
****
|
**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西安市
人民法院
|
西安市
税务局
|
加强日常监管检查
|
2018-8-2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二、失信主体在限期内主动修正失信行为后退出黑名单的案例
由各执行法院填报,市法院统一汇总,反馈市信用办。
填表时间:
填表单位:
序号
|
原ID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
|
失信行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发布时间
|
修复部门
|
退出时间
|
退出黑名单原因
|
1
|
****
|
(2016)陕0102执1190号
|
****公司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2017-4-18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2018-8-2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三、失信主体以注销吊销形式退出黑名单的案例
由市工商局统一汇总,反馈市信用办。
填表时间:
填表单位:
序号
|
原ID
|
失信主体
|
黑名单类型
|
失信行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时间
|
吊销或注销
|
吊销或注销时间
|
1
|
****
|
**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2017-7-23
|
注销
|
2018-8-2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四、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或信用网站主动开展信用承诺的案例
由市、区县、开发区信用办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承诺报送至省平台,并由信用中国(陕西)、信用中国(陕西西安)信用承诺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公开。
填表时间:
填表单位:
序号
|
原ID
|
失信主体
|
黑名单类型
|
失信行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时间
|
承诺公示地点
|
承诺公示网址
|
承诺内容
|
1
|
****
|
**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2017-7-23
|
信用中国(陕西)
|
http://www.sxcredit.gov.cn/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五、失信主体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案例
填表时间:
填表单位:
序号
|
原ID
|
失信主体
|
黑名单类型
|
失信行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时间
|
参加信用修复培训日期
|
信用修复培训主办方
|
信用培训
内容和结果
|
1
|
****
|
**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2017-7-23
|
2018-9-8
|
西安市雁塔区信用办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六、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应用黑名单产生成效的案例
填表时间:
填表单位:
序号
|
原ID
|
失信主体
|
黑名单类型
|
失信行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应用领域
|
应用部门
|
应用认定时间
|
应用内容
|
1
|
****
|
**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
|
西安市工信委
|
2018-6-10
|
取消该公司申请2018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资格。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