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用中国(陕西) | 陕西省信用协会 返回总站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商洛市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4-5月全市信用信息上传公示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9-12 编辑:shangluo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4-5月全市信用信息上传公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4-5月份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向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信用信息203910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9569条,行政处罚类信息411条,其他信用信息183930条),市级部门上传63985条,县级部门上传139925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工作重视不足。二季度,市直部门信用信息上传报送数量虽比一季度有所提高,但仍有部门不上传和其有关的信用信息,个别县区信用信息上传覆盖率太低,距离省市要求的“零遗漏、全覆盖”的差距较大。

    二是对数据挖掘不充分。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卫计、司法等部门未能结合权责清单和市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将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等重点人群和个人身份、技术职称、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学历教育、表彰奖励、交通违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企业纳税、社保缴费等个人基本信用信息纳入上报范围,造成信息覆盖不全。

    三是信息上传不规范。个别单位信息没有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存在推迟报送、突击报送和集中报送现象。

    三、几点要求

    一是及时归集上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将单位及部门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汇总归集,按照时限要求上传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信息报送常态化。

    二是提高报送覆盖面。人社、教育、卫计、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加大信息挖掘力度,及时将个人身份、技术职称、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学历教育、表彰奖励、交通违章、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企业纳税、社保缴费等个人基本信用信息纳入上报范围,切实做到“全覆盖、零遗漏”。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二季度信用信息上传统计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找出工作不力的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三季度信息增量大幅提升。

    附件:1. 2018年4-5月县区信用信息上传统计表

          2. 2018年4-5月市直部门信用信息上传统计表

商洛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上一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9-12
下一篇: 关于印发《商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和《2018年县(区)、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指标》的通知 2018-9-12
平台简介 | 信用服务 | 金融服务 | 专项服务 | 失信曝光